章节 | FHL和合本经文 | 注释 |
18:1 |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: | |
18:2 | 「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『父亲吃了酸葡萄,儿子的牙酸倒了』呢?」 | |
18:3 | 主耶和华说:「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你们在以色列中,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。 | |
18:4 | 看哪,世人都是属我的;为父的怎样属我,为子的也照样属我;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 | |
18:5 | 「人若是公义,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: | |
18:6 |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邻舍的妻,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, | |
18:7 | 未曾亏负人,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;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; | |
18:8 | 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,缩手不作罪孽,在两人之间,按至理判断; | |
18:9 | 遵行我的律例,谨守我的典章,按诚实行事―这人是公义的,必定存活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 | |
18:10 | 「他若生一个儿子,作强盗,是流人血的,不行以上所说之善,反行其中之恶,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并玷污邻舍的妻, | |
18:11 | 【并于上节】 | |
18:12 | 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,抢夺人的物,未曾将当头还给人,仰望偶像,并行可憎的事, | |
18:13 | 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向借粮的弟兄多要―这人岂能存活呢?他必不能存活。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罪(原文是血)必归到他身上。 | |
18:14 | 「他若生一个儿子,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(有古卷:思量),不照样去做; | |
18:15 |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邻舍的妻, | |
18:16 | 未曾亏负人,未曾取人的当头,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, | |
18:17 | 缩手不害贫穷人,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;他顺从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,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,定要存活。 | |
18:18 | 至于他父亲;因为欺人太甚,抢夺弟兄,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。 | |
18:19 | 「你们还说:『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?』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,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,他必定存活。 | |
18:20 | 惟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,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。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,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。 | |
18:21 | 「恶人若回头离开所做的一切罪恶,谨守我一切的律例,行正直与合理的事,他必定存活,不致死亡。 | |
18:22 | 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,因所行的义,他必存活。 | |
18:23 | 主耶和华说:恶人死亡,岂是我喜悦的吗?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? | |
18:24 |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,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,他岂能存活吗?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;他必因所犯的罪、所行的恶死亡。 | |
18:25 | 「你们还说:『主的道不公平!』以色列家啊,你们当听,我的道岂不公平吗?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? | |
18:26 |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死亡,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。 | |
18:27 | 再者,恶人若回头离开所行的恶,行正直与合理的事,他必将性命救活了。 | |
18:28 | 因为他思量,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,必定存活,不致死亡。 | |
18:29 | 以色列家还说:『主的道不公平!』以色列家啊,我的道岂不公平吗?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?」 | |
18:30 | 所以主耶和华说:「以色列家啊,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。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。这样,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。 | |
18:31 | 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,自做一个新心和新灵。以色列家啊,你们何必死亡呢? | |
18:32 | 主耶和华说: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,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