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节 | FHL和合本经文 | 注释 |
14:1 | 「你们是耶和华―你们神的儿女。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,也不可将额上剃光; | |
14:2 | 因为你归耶和华―你神为圣洁的民,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。」 | |
14:3 | 「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。 | |
14:4 | 可吃的牲畜就是牛、绵羊、山羊、 | |
14:5 | 鹿、羚羊、麃子、野山羊、麋鹿、黄羊、青羊。 | |
14:6 | 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,你们都可以吃。 | |
14:7 |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、兔子、沙番―因为是倒嚼不分蹄,就与你们不洁净; | |
14:8 | 猪―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,就与你们不洁净。这些兽的肉,你们不可吃,死的也不可摸。 | |
14:9 | 「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: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; | |
14:10 | 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,是与你们不洁净。 | |
14:11 | 「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。 | |
14:12 | 不可吃的乃是雕、狗头雕、红头雕、 | |
14:13 | 鸢、小鹰、鹞鹰与其类, | |
14:14 | 乌鸦与其类, | |
14:15 | 鸵鸟、夜鹰、鱼鹰、鹰与其类, | |
14:16 | 枭鸟、猫头鹰、角鸱、 | |
14:17 | 鹈鹕、秃雕、鸬鹚、 | |
14:18 | 鹳、鹭鸶与其类,戴胜与蝙蝠。 | |
14:19 | 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,都不可吃。 | |
14:20 | 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。 | |
14:21 | 「凡自死的,你们都不可吃,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,或卖与外人吃,因为你是归耶和华―你神为圣洁的民。「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」 | |
14:22 | 「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,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,十分取一分; | |
14:23 | 又要把你的五谷、新酒、和油的十分之一,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,吃在耶和华―你神面前,就是他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。这样,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―你的神。 | |
14:24 | 当耶和华―你神赐福与你的时候,耶和华―你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,那路也太长,使你不能把这物带到那里去, | |
14:25 | 你就可以换成银子,将银子包起来,拿在手中,往耶和华―你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。 | |
14:26 | 你用这银子,随心所欲,或买牛羊,或买清酒浓酒,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;你和你的家属在耶和华―你神的面前吃喝快乐。 | |
14:27 | 「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,你不可丢弃他,因为他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。 | |
14:28 |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,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,积存在你的城中。 | |
14:29 | 在你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,和你城里寄居的,并孤儿寡妇,都可以来,吃得饱足。这样,耶和华―你的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。」 |